本會宗旨

 

本會的宗旨如下: 

   

1.

謀求凡受僱於機電工程署屋宇裝備分部之所有僱員完全組織在本會之內。

   

2.

爭取及維持公平與合理的工資率,工作時間及其他僱傭條件,並廣泛保障會員的利益。

   

3.

盡量採取和善及修好的辦法協調會員與僱主之間、會員與會員之間,或會員與其他僱員之間的關係,及解決他們的糾紛。

   

4.

促進本會與僱主之間互相尊重及了解,並設法成立永久性的機制為僱主承認作談判的對象。

   

5.

給會員提供下列的福利援助,經大會議決後及本會財政能力許可下給予在職會員一次性的經濟援助(而該援助費為普通會員會費的20倍為最高上限)

援助包括;疾病、意外、帛金及喪葬費。

   

6.

以合法方式廣泛促進會員及其家屬在物質、文化、社交、教育及康樂上的福利,並辦理教育、醫療及經大會議決的其他事業。

   

7.

贊助任何以促進勞工、工會運動或工會人士的利益為宗旨的合法組織的工作或目的。

   

8.

創辦、經營或參與出版可以增進本會及本會會員利益的報紙、雜誌、書籍、小冊子或其他刊物。

   

9.

舉辦有關工業安全、勞工法例、工會意識等的教育活動及職業訓練,以保障會員利益。

   

10.

促進有關會員利益及勞工運動的立法。

   

11.

關心及參與有關會員利益的社會事務。

   

12.

從事為達成上述各項宗旨所必需的其他合法事務。